6月5日,总务(保卫)处在少荃湖校区行政楼102会议室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学习及警示教育活动。总务(保卫)处处长胡国兴、副处长年冬,处室全体工作人员参会。
集中学习阶段,年冬领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重点学习了第二章师德失范行为及处理,详细介绍了第七条中列入高校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的十七种情况。胡国兴领学《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着重学习了第三章师德失范行为处理中第十条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处理程序、第十二条处理方式等;同时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通报了近期一些违规的负面典型案例,通过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交流发言阶段,张云龙、宣胜义、杨雯、李国锋、张笑龙等同志分别结合本人实际工作,在采购、食堂、医务室、校园安保、施工维修等方面进行师德学习交流发言。

会议最后,胡国兴进行总结,并对处室工作人员提出具体要求,处室同志在思想上要有清醒认识,在工作中不犯错误;通过相关案例要学习警示,要引以为戒;抓好自查自纠,时刻警醒自己,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文:单毛天 图:任辉 审核:胡国兴 终审: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