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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保卫)处

我校完成2023年上半年教职工医药费报销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3-09-19 16:25:35 点击数:

学校总务(保卫)处医务室于9月11日至12日两天时间开展了全校教职工的医药费报销初步核算工作。根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医疗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文件要求,学校在每年6月中旬和11月下旬安排集中报销医疗费用,参保教职工需持病历、相应发票及有关说明等材料,经校医务室审核后,办理报销手续。学校实行一年一结算,原则上每年发生的医疗费用须当年报销完毕,逾期不办理者不予报销。

为了准确解释相关政策,医务室邀请承托服务的医疗服务中心负责人带“合肥市2023年医保目录系统”协助一起核算职工医药费明细,经过两天的努力,最终完成了近30人次的咨询、初审,近1200余张发票的医药费报销初步结算任务。(文:杨雯 图:张海蓉 审核:胡国兴 终审:许梦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