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我校学林路校区教学楼、实验楼、食堂、学生宿舍等14栋建筑顺利通过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核验,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这标志着自2009年学林路校区投入使用以来,不动产权证书未落实办理的历史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020年5月,省委巡视高职高专第一组在我校巡视时指出学林路校区存在资产账实不符、房产证未办理等问题。巡视工作结束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组意见,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经前期摸排,学林路校区14栋建筑在规划核实、整体排水许可、竣工备案、房产测绘、资料留存等环节存在多个历史遗留问题,另外,因承建企业破产,设计公司退出安徽市场,重点局、学校、监理、质监等多个相关部门时任负责人离退,导致学林路校区建设项目五方责任主体不全,又为学校不动产确权办理增加了难度。
为了解决不动产确权过程中的众多历史遗留问题,学校党委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分类处理,逐一解决。学校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在市政府牵头领导下,市自规局,市、区建设局,市城建档案馆等多部门全力协调,为我校办理规划确认函、排水许可决定书、房产测绘、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补齐图纸资料等提供业务支持。最终经多方努力,学林路校区建设项目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全部解决,并顺利通过市自规局审查核验,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
学林路校区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工作遭遇重重困难,是对我校行政效能和统筹协调能力的一次检验,我校在面对风险挑战时能够直面困难、协同发力,做到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不仅补齐了短板,也提升了全校攻坚克难、实干创新的精气神。此次任务的圆满办结代表我校严格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任务取得突出成效,同时,也为我校早日实现升本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文:许梦勉 陈帅 素材来源:基建办 审核:王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