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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教出海“友谊学院”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征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6-07-20 16:44:18 点击数:

为充分开展市场调研,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方案,确保项目公平、高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友谊学院项目服务采购需求方案。欢迎具备项目资质条件、有实力、信誉良好、拥有国际教育合作相关项目经验的单位积极参与本次方案征集。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落实《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中“开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教学装备,打造小而美的国际合作品牌项目,增强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等要求,“友谊学院”项目以境外办学的方式打造“职教出海”品牌,帮助中国高校在东南亚、南亚、中亚、欧洲、非洲及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友谊学院;同时,协同中国企业出海,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采购标的

意向合作国家

项目周期

1

友谊学院项目

教育服务

印度尼西亚

三年

备注: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1《职教出海“友谊学院”项目核心需求说明》。

二、方案提供方资质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完整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扫描件。

2. 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责令停业、整改,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情形;供应商自行出具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 具备国际教育交流、境外办学、留学生招生相关服务经验。

4. 拥有专职双语运营、境外项目对接、会务翻译专业团队,能够满足项目全流程双语沟通、跨境手续办理需求。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方案征集。

三、采购需求方案编制要求

1.总体编制要求

供应商结合自身国际教育服务优势,在总预算限额内完整编制采购需求方案;方案包含供应商资格条件、完整服务需求(服务细则、人员配置标准、参考单价、可落地执行方案、推荐合作模式、商务合同条款、增值配套服务等),内容详实、可落地、合法合规。

方案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得设置有倾向性、排他性、限制性的资格、服务、商务条款,努力实现采购 “物有所值” 目标。

2.材料提交形式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仅提供电子文档(WORD 版、PDF 版各 1 份;文件命名规范:友谊学院服务采购方案 + 供应商全称),统一发送至工作邮箱:565339923@qq.com,同步抄送监察审计处邮箱:jwjsc@hfpec.edu.cn

3.版权与使用约定

本次征集收到的全部方案知识产权、版权归属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有;征集单位有权对方案进行整合、修改、摘录使用,无需向方案提交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4.责任承诺

方案提交单位保证所提交方案内容真实、合法,不涉及商业秘密,不侵犯任何单位、个人知识产权。若因方案内容产生侵权、法律纠纷,全部法律责任或经济赔偿由方案提交单位自行承担。

5.最终解释权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方案评审说明

1. 我校将择期组织专家对递交的所有有效方案开展综合评审,从中评审出符合政府采购法规、贴合本校国际化办学需求的最优方案;并以此方案为蓝本,整合各方案优势亮点,作为编制本项目正式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的参考依据。

2. 采购需求定稿后,我校将按政府采购法定流程开展项目审查、编制正式招标采购文件,欢迎各供应商积极参与后续项目公开招标。

五、时间安排

方案电子文档提交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24 日 18:00(北京时间)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联系人:汪老师 (0551-62520178)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 年 0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