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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合肥幼专引进人才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14-03-12 00:00:00 点击数: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学历和职称层次,充实和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人才。

一、人才类型

1、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二、专业要求

学前教育(含学前教育学、儿童发展心理学)、早期教育、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特殊教育、英语、美术(含国画、油画、美术理论、环境艺术设计)、音乐(含声乐、器乐、音乐理论)、舞蹈、思想政治教育、中文、体育等。

三、年龄要求

1、教授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2、博士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四、相关待遇

学校根据学科紧缺度,提供适当的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0551-62529306、0551-62520118、学校传真:0551—62520123

2、联系邮箱:570188794@qq.com

3、邮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磨店职教基地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口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郭兰芳老师收,邮编:23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