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处室、系部: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调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于8月初完成部门搬迁和交接,具体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1、为提高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利用率,全体教职员工办公地点相对固定,原则上一人只配备一张办公桌。
2、各行政部门办公场所以7月26日行政会上通报的地点为准,各系部行政负责人负责安排落实本系部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办公地点。
3、个人办公电脑随本人带走,办公桌、椅、柜、沙发、茶几等基础设备与前后交接部门负责人沟通协调,原则上减少搬迁,缺少的可以由本部门负责人与总务财务处张云龙同志(62520161、13615510065)联系增配到位(中层干部办公桌本人可以自愿搬迁到新的办公地点)。相关资产变更要与总务财务处胡波同志(62520168、13705512884)联系办好登记手续。
4、根据“三定方案”本部门被合并的,相关现教设备(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一体机等)与现教中心对接以便重新调配;新增部门需要与现教中心联系申领必要的现教设备,联系人吴平主任(62520182、13965022621)。相关资产变更要签订书面的交接单。部门办公电话需要变更的与现教中心黄建国主任联系(13956006328)。
5、部门交接时,原岗位工作人员不仅交接好物品,更要传教(包括纸质的和电子的工作资料、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注意事项等),若因交接不完整、不规范影响下一步工作的,原岗位工作人员须无条件返回处理解决。
6、7月26日以后相关工作原则上由调整后部门人员负责,交接过程中涉及到以前工作的,新人员必须到位参与,原岗位人员有义务指导并负责完成以前的工作,确保工作不缺位、交接平稳有序、文明和谐。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