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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继教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13-03-22 00:00:00 点击数:

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继教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具体情况到教科研处咨询。

教科研处 3月20日

附件:《关于开展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http://www.ahhfld.gov.cn/n1105/n32819/n169172/n17232284/27531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