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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登记2012年6月前教育教学成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12-06-01 00:00:00 点击数:

根据《合肥幼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细则》,凡于2012年6月前,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论著或教育科研课题获奖或指导本校学生获辅导奖(必须有教师辅导证书)的教职工,在2012年6月22日前携带论文、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教研室进行教育教学成果登记(以前登记过的不再登记),教研室将根据《奖励细则》进行奖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的,将安排在下学期进行登记奖励。

合肥幼师教研室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