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8月10 日—11日上午8:30-----下午4:30(主要是合肥、阜阳、淮北、滁州、蚌埠,铜陵、宣城七地新生)
第二阶段:8月20 日— 21日上午8:30-----下午4:30(主要是除以上七地市以外新生)
新生报到缴费地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实验楼一楼大厅校址:合肥市新站区磨店职教城,文忠路和学林路交口(乘301路、302、681路公交车到“合肥幼师”站牌下车)。联系电话:0551-62520127 ,62520128,62520122
二、报到缴费时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初中毕业证”以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按时来我校办理报到缴费手续。特殊情况请电话告知,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是否迁移户口请酌情自定,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合肥市区的学生不转户口,其他地区的学生户口自愿迁入,如愿迁户口,须在报到时一并迁入合肥幼专,户口入户费10元),迁移证上需填写项目要填写准确,不得遗漏,并且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必须与户口簿上的完全一致。
三、新生报到时须缴齐本学期学习费用(详见收费通知,其中符合免学费的学生可免交学费,其他费用照常缴纳)。报到缴费时勿带生活用品。
四、申请免学费: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所有农村(含县镇)户籍的学生和部分城市困难家庭学生可以申请免学费。欲申请免学费的学生,需认真填写“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和准备如下材料,在报到时上交学校进行审核。
1.农村户籍、县城(包括县级市)或镇上的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亳州、阜阳、宿州、六安、滁州、宣城、池州、黄山等8个地级市的市辖区所属乡镇的学生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家庭住址、户主、本人信息),复印件上加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公章。
2、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内容与上同),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下岗证、街道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
五、申请国家助学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除申请国家免学费外还可以申请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欲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认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到时上交学校进行审核,并登记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开学时带上学生本人身份证,以便在开学后学校统一办理学生的“中职资助卡”,国家助学金将直接打入学生本人资助卡中。
(1)户籍为利辛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岳西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等12个县农村户籍的学生。
(2)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也可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国家助学金。
(1)户籍为利辛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岳西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等12个县农村户籍的学生需要带户口本的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家庭住址、户主、本人信息),复印件上加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公章。
(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申请国家助学金,除需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以外,还需递交市、县级人民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困难证明材料或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困难证明的原件。
六、新生正式开学时间为9月11日全天以及12日中午12点前。(教学楼一楼大厅)
12日下午各班召开班会,班会结束后军训开始。团组织关系(入团志愿书)以及收费通知书所列项目外的生活必需品可在正式开学时一并带来。